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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谁来推动“信息消费”的大潮?

2013-09-17 18:57来源:网络整理发布者:来去留网 查看:

今年8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许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面对“信息消费”的浪潮,谁是重要推手?又如何让消费者更好地拥抱“信息消费”时代?

昨天下午,人民网通信频道邀请到中国信息协会副秘书长傅伯岩和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副院长两位嘉宾,他们一起分享自己了对于上述问题的观察和思考。

 

专家谈:谁来推动“信息消费”的大潮?

 

谁是重要推手?

傅伯岩从信息消费的三大主体(政府、企业和公民)三个角度去阐释如何促进信息消费。他认为:“我觉得政府的工作空间是非常大的,政府就要在战略和政策层面对促进‘信息消费’有一些大作为。”

今年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把“信息消费”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和控制通货膨胀作的重要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苗圩部长也提到:“下一步要把促进‘信息消费’作为工信部系统一项主要的工作”。这足见国家决策层面对于信息消费的重视。

为了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务院发布了《意见》。根据《意见》,国务院指出,接下来的工作主要有: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完善支持政策。

据了解,信息消费大致包括的产业有网络游戏、电子商务、通信信息、宽带服务、光纤设备、影视传媒、物联网概念、云计算概念等。《意见》对信息消费的主要领域提出了发展目标。

产业方面,傅伯岩表示,企业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比如三大运营商就要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创造更多的模式和渠道,给消费者在“信息消费”上带来更多选择。

曹三省则主要从媒体的角度,阐述传媒肩负的所谓“社会观察者、传播者”和“历史记录者”的责任。同时,他认为“信息消费”的关键是各行业的融合、协作和资源的共享。

他认为,国家媒体有必要在“信息消费”大潮里发挥自己的作用。“主流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网络媒体)应该大力和‘信息消费’的环境结合,通过有效的机制为自己的内容创造新出口,发展一些从线下业务。包括付费、支付、还有O2O的业务,这不仅为自己创造很好的空间,也拉动了‘信息消费’的增长。”曹三省如是说。

如何拥抱信息时代?

今天,我们谈到“信息消费”,已经离不开移动互联网这个关键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逐渐接受并拥抱新的生活娱乐服务方式。从信息传播机制和时代衍变来看,消费者已经不仅仅是信息内容的接受方,他们也是反馈者和传播者。

傅伯岩认为:“为了使更多的消费者把更多的钱花在‘信息消费’上,企业或市场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可以制造更多的消费渠道或者消费方式,创造更丰富多彩的,而且是物美价廉的信息消费产品。”

如何缩小“数字鸿沟”,即信息富裕者和信息贫乏者之间的差距,如何平等的共享信息服务,一直是国际上比较关注的议题。虽然短时间难以缩小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距,也难以消除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在享有信息服务上出现的鸿沟,但是不能忽视这一群体在信息消费上的助力。

傅伯岩认为:“市场应该不断的开发出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产品和服务。让这些人能够买得起你的产品,,买得起你的服务,进而成为信息消费这个大军里的一员。”

《意见》指出,要继续扩大3G的网络覆盖,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同时,推动于2013年内发放4G牌照。4G商用的到来,对于信息消费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利好信号。

曹三省表示:“4G牌照发放后,应当从用户角度入手,开展一些先导性的业务,根据他们的需求特征满足用户真正需求,用户黏性自然会产生。然后借助自媒体去进行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就可以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业务推广架构。”

同时,他认为需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丰富的媒体内容和良好的用户体验创造一种用户愿意为之买单,企业愿意为之付出的赢利模式。

“信息内容本身或许是免费的,或许是付费的,我们没有必要来一个特别清晰的结点,付费内容要推,同时结合了付费的信息内容、免费的信息内容,以及付费的在线和线下服务,也要相结合地推出。”曹三省具体阐释道。

最后,推动“信息消费”的大潮,作为媒体,我们责无旁贷。

(责任编辑:laiq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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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去留我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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