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注册

来去留技术信息资源

来去留技术信息资源
来去留网 > 流行服务 > 为人处事 > 来看大学生啃老7年被赶出家门 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

来看大学生啃老7年被赶出家门 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

2014-07-30 17:49来源:未知发布者:laiquliu 查看:

今年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老长达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将儿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

徐 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结婚,5年后儿子徐青出生。夫妻两人对儿子百般疼爱,徐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徐青在小学时当过班长。听儿子 说任务重,朱女士便专程到学校找班主任,要求别让儿子当班长。此后,徐青考上本市一所大学,住校不满一个月,他就提出在宿舍和同学相处不好,朱女士便让徐 青回家住。

大学毕业后,徐青说找工作难,徐先生便把儿子安排到同学的公司。工作了3个月,徐青说工作没意思,干脆辞职不干。尽管帮儿子联系过几个工作单位,但徐青总推说:“没意思,不想干。”自己则闲在家里睡觉、上网、要钱花。

2013年,徐青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他把女网友带到家里长期同居。徐先生和朱女士从教导儿子到开始斥责,最后双方竟然升级到大打出手。徐青仍振振有词地说:“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

无 奈,徐先生和朱女士将徐青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限期腾房。海淀法院审理后判令徐青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的房子。没想到判决生效后, 徐青仍拒不履行。最近,被啃老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向海淀法院申请了强执。执行中,徐青百般阻挠,还吼父母称:“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让你们断子绝孙。”

法官说案父母没义务养“啃老族”

海淀法院法官认为,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案中,徐青已成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但因其拒绝劳动,不愿自食其力,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对“啃老族”没有抚养义务。

该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徐先生名下,属于夫妻二人的财产,徐青作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故徐先生和朱女士可要求徐青腾房。

(责任编辑:laiquliu)

关注技术,信息,资源,扫描来去留网微信二维码交流。

来去留我李俊

搜索

------分隔线----------------------------
相关栏目

热点推荐
来去留技术信息资源
来去留网为您提供平台咨询交流学习方法及各类热门技术;电器,服装,保健,行业快讯等二十几个类别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