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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2012-11-10 11:33来源:来去留发布者:laiquliu 查看: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有些人患病能报销80%,而有些人却只能报销6%,差距如此悬殊,也给不同的参保人带来或喜或忧的情绪。所以在此忠告各位朋友,要熟知医保的各项规定,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定点医院、医保药品这些基本概念是要有的。医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福利,就要看我们是不是熟知“游戏规则”了。

先看一个案例,网友李先生做了心脏射频手术共花费2w5,医保只报销了4k元。张女士是北京人,已退休;由于有慢性病每个月都要看病吃药,花费也颇多,但她每个月的医疗费用能通过社保报销88%。为何差距这么大呢?医疗报销范围到底有什么限制?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laiq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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