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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做深圳警方卧底八年(2)

2012-07-19 13:25来源:未知发布者:laiquliu 查看:

2011年11月,阿洪决定放弃“线人”生涯,重新进工厂打工,“长年做‘线人’,人很累,心理压力也大。”阿洪说,2007年开始,他便不再专职做“线人”。2006年,他曾向警方反映待遇问题,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回复称:“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破案工作,相关派出所多次给您奖励,数额达万元。在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两次帮您找到工作;如果发生被恐吓威胁等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阿洪觉得,警方的说法有点敷衍。

“我做‘线人’没有和公安机关签合同,完全就是出于社会责任。”阿洪说,“有时没钱吃饭了就打110,或者去公安局打个借条。我帮助警方破了案,他们当然不会计较这些,那些借条自然也没还过。”

“后来警察对我说,你偶尔来派出所吃饭没有问题,但是天天来吃也不是个办法,还是应该找个正式的工作。”阿洪说,2007年,他在老家农村信用社借的9000元钱至今仍然没有偿还,“我现在没有任何积蓄,根本还不了。”

如今阿洪在富士康的打工生活过得也并不如意。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如果警方给他解决工作问题,如让其成为公安机关编制内的人员,他愿意继续做“线人”。而早在2009年,公安部门曾就此答复他称:“任何人进入公安系统工作均需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公开应聘或通过招录考试。”

阿洪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做“线人”时的上级赵警官对他还是很够义气的,“在我没有地方住的时候,赵警官还主动提出让我去他家暂住。”

而在赵警官眼中,作为一名特情人员,阿洪的确为警方做了些事情。“但后来他总以别人找他报复为借口,要我们帮他解决工作、住房等问题。我开玩笑说,要不要帮你解决老婆问题,他说要啊要啊。”赵警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感觉他不是很正常,不是很理性,他后来提供了一些线索,但价值不是很大。”

(责任编辑:laiq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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